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在酒店上班,未签定劳动合同,上班期间,摔倒,手腕扭伤,休息一个多月,在还没有好的情况下,又被逼回去上班,还没发受伤期间的工资,这个应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6 18:1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在上班期间摔倒是属于工伤,可以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你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你可以委托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伤残等级。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才可以计算可得的赔偿款。
    等赔偿款算出来后,你和该厂就赔偿款的支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公司超过1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依法参加社保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双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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