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60岁,2018年1月7日在10路公交车上发生车祸。当时,有两人死亡,十几人受伤。目前,有两到三人尚未出院(其余已出院)。我母亲在前两次胸部检查中有三处肋骨骨折,没有肺大泡。第三次检查后,她出现肺大泡,但公交公司表示,肺大泡与车祸无关。我们该怎么办
-
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应该及时报警。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
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