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按照对方要求,我垫付的修理费用(5600元),保险已经赔付了,但是对方把钱扣下,不给了,请问,如何处理?

2019-04-16 16:4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是事故责任认定--注意一点,您说的“负事故主要责任”,是交通部门做的行政法意义上的认定,解决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问题;而在刑事审判中,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并不直接作为定罪的依据,还要结合案件其他证据综合判断肇事者的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据此判断肇事人在刑法上对事故所负的责任大小..
    2、本律师只做刑事案件,可以来电或者加QQ联系我,您把案情介绍详细些,律师帮您细致分析一下,以便及时找到解决办法..
  • 交通事故处理,按照当地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赔偿的计算依据以甘肃省平均工资等为计算标准。赔偿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
    工伤处理,属于因公死亡,单位应给予医疗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工死亡的抚恤金、丧葬费等。 这两种赔偿依照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赔偿项目有重叠,因此在实践中,有的法院仅支持两种中的一种赔偿请求。
    建议先处理交通事故
  • 发生交通肇事后,如果当事人有购买保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事故证据的存续时间是有限的,保险公司理赔有时效吗?也就是说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时效吗?
    (一)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
    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二)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我国刑法仅对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作出了相关规定,而对交通肇事罪这一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并未作更为细致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事后赔偿这一情节应在何种幅度内从轻处罚多有分歧,这也使得交通肇事案件往往难以形成统一的处罚标准,导致对于相似情形的交通肇事犯罪往往处理结果迥异。
      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符合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交通肇事罪是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驾驶人员)因违背其职责要求而实施的一种过失犯罪,其与一般过失犯罪的区别关键就在于,衡量此类犯罪危害性的大小不仅要正确看待其犯罪危害结果,还要全面分析行为人在特定义务上的过错程度。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作为专门驾驶人员不仅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还负有事故发生后防止危害结果扩大、救助他人的义务。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赔偿是其救助义务的一种合理延伸,是否赔偿不仅直接影响着被损害权益的恢复和救济,更直接反映了肇事者的悔罪、认罪心理。
    将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不仅与主客观相一致的刑罚原则相契合,而且也体现了交通肇事罪作为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要求。  事后赔偿作为法定从轻情节有助于统一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随着近年来各地道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肇事案件逐渐成为一种常见多发性犯罪。由于现有法律规定未将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而仅仅将其视为一种酌定情节,未制定统一的适用标准。
    实践中对于肇事者赔偿到位、肇事双方达成谅解的案件,在不同地方往往存在着起诉、不起诉、撤案等多种不同的处理方式,这一现象不仅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法律执行的统一性。
    将事后赔偿纳入交通肇事罪立法的法定从轻情节,有助于司法机关消除实践中的认识分歧,统一交通肇事案件的刑事司法标准,进而对此类案件作出准确判罚。  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案件中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未将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案件的法定量刑情节,受保护被害人理念的影响,实践中部分地方出现了片面强调交通肇事案件事后赔偿而忽视其他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逃逸),导致部分交通肇事案件中出现了“轻富重贫”的不正常现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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