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现在试用期还没有到。公司要求解雇我,因为我怀孕了。有补偿吗

2022-10-02 08:4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提前解除的属于非法解除,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