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2016年加入公司。我将于2018年8月中旬离开。现在我还有2.5天的年假。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

2022-10-01 23:0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