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位客户,他的企业因股东问题而关闭。我是供应商,现在欠我将近20万元。我送货单上的签名是仓库管理员。该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已解散。我怎样才能拿回这笔钱?

监视居住
2022-10-01 18:39: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公司解散债务偿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