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家人借了别人的钱,带着借条、签名和指纹,但他不还。我可以办理法律手续吗?如果我们通过法律程序,所有费用是由我们自己承担还是由败诉方承担??

2022-09-27 12: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民事诉讼费用可以是原告去承担,一般这种情况是原告撤诉的了,第二种是由败诉方去承担,这种一般胜诉方的起诉状之前写有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的条款,第三种是由这个双方当事人去分担的,第四种是,双方当事人自己有协议的,从这个协议的约定去承担
  • 你好,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胜诉方的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费用是由对方去承担的话,那么,这个诉讼的费用就是由败诉方去承担的,如果起诉状是没有写的话,那么,一般都是由原告去承担,有的则是对半去承担的
  • 追讨债务诉讼费的收取,根据所诉标的额计算,由起诉方预交,败诉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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