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我在银行的朋友担保了15万元,他就跑了。我也无法偿还。后果是什么

2022-09-27 08:4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发放借款之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债务担保,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提供保证后,依据保证的类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是连带责任的,有责任清偿担保债务
  • 担保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则分期偿还。
    二、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担保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清偿。如果是单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 1、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如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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