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将近两年半。最近,公司说我不能胜任我的工作。如果我被要求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开公司,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公司要求我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开公司,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最近两年半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最近,公司说我不能胜任我的工作,要求我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开公司。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9-26 06:4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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