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我全款买了一套一房一厅的小房子,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如果我婚后把房子卖了,这笔钱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钱会分吗?

2022-09-24 12: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在婚姻案件中通常会以房屋购买时间,房款来源来界定房产的归属问题,尽管房屋产权证在婚后取得,但是只要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且产权登记的出资人名下就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房子的认定有:
    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都要按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买方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还款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人按比例补偿;
    4、婚后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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