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违反国家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福利待遇上如何处理,女职工在职期间,违反了国家规定的生育计划。该职工,在产假和福利薪水方面如何处理。依照国家规定的哪些法律法律?第几款,第几条?麻烦您,告诉我一下,谢谢!

妇幼权益
2019-04-15 14:2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 1,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若不支付,可以向当地劳动站申请仲裁。2,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 产妇产假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三大福利:
    1. 产假:我国现在法律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一共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2.生育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3. 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
    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 员工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一、基本月薪和提成;
    二、现金补贴;
    三、节日礼金;
    四、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在很多企业中占员工收入的很大比例
    五、保险
    一般企业都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般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统称五险一金,
    有的企业会帮员工购买集体商业保险,一般是意外险,是少数优质企业才有的福利。
    六、带薪年假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企业应该给予做满一年的员工以带薪年假,一般为1年5天,企业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中层管理员工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多一些天数的年假,但是一般是以平时义务加班为代价的。
    七、旅游、拓展和培训
    公司一般都会在一年中组织一次到两次的员工外出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比较好理解,技能外培训一般为:学历培训、外语培训、证书培训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