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7岁的时候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半年。现在我不想去了。我提前一个月向老板辞职,但我还有1000元押金。老板不会退还我的押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9-23 08:3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服务期和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除下列两个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结果劳动者违反该竞业限制约定的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