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结婚证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分居三年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呢

离婚
2019-04-15 12:5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的可离婚情形,你可以要求起诉离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供养女方及其弟弟读书,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弟弟的赠与,与协商支付女方补偿款无关。
    3、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并要说明这些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开支。
    4、如你所述情况属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大概时间3-6个月。

  • 1、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2、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3、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可以申请离婚,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无自动解除婚姻,只有协议或起诉离婚。
    2、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分居只是充分条件,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在离婚登记表上的确认和签字,或是诉诸法律。
    自动解除只能在一方死亡情况下才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