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大概2014年左右为我姐夫做担保借了村里好几个人共计13万元钱。当时借条上几个出借人共同打了一张借条,最后签字父亲是担保人,没有借款人姐夫的签名。2014-2016年间,父亲几经催促姐夫还款,姐夫就是不还,现在还有10万没有还。2016年我姐夫给父亲打了一个欠条,最后就签了一个名字,有些不正规那种。现在姐夫和姐姐在闹离婚,而且姐夫似乎不想还这10万元钱了,父亲该怎么办?出借人都是农村的人,认为这10万元应由我爸偿还,如果我爸还不上,应由我这个儿子偿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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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钱打借条,不是打欠条。二,借款担保人不是开玩笑的,担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到期不还或无力偿还,担保人要负责偿还借款,然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三,借款欠跑路了,如果借款到期,担保人就必须要负责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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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补充::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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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就有个担保人签名,到还款日借款人还不了钱或是借款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属于对债务提供保证,如果没有注明保证方式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并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还款日期到后,如果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即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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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
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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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