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期已到,工伤尚未确定。我想辞职。住院费用能否由社保报销

2022-09-22 06:5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可以对已经发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向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结算。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情况的审核通过。
    对于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就要由经办机关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 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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