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期间,一些同事偷录了我的电脑屏幕,用手机看了网页。 翻看我桌子上的信息 作为解雇我的理由 是否构成侵犯个人隐私

2022-09-19 08:4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考察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考察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用暴力、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
    3、考察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违反社会公德
  • 公司监听员工手机是侵犯隐私权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的确有权对员工实施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劳动者也理应服从,但是必须以合法为前提,用人单位并不能据此剥夺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同样享有作为公民所应该具有的一切基本权利
  • 侵犯个人隐私界定: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侵犯别人的隐私,如果只是一般侵权行为,构成民事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如果侵犯隐私的情节较严重,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