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9年我拜双方没有登记同居到现在,分手可以分割财产吗?

2022-09-19 00: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双方,分手时要按照以下的方法分割财产:
    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
  • 同居后分手财产的分割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属于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照个人财产来处理;第二种是,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都是按份共有,按照共同所有来分割;第三种是在同居期间为了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一般会按份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议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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