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欠我货款,我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实行了财产保全,但是法院至今没有执行,现在企业要求破产,请问,企业破产时能否将法院已经查封的物品进行拍卖

拍卖
2019-04-15 07:1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提醒竞买人防范风险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限制  ①国有资产拍卖的限制(评估报告不再经国资委确认,实行备案制);  ②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限制(出让土地经评估后拍;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集体土地经行政部门同意后办理手续再行拍卖;租赁土地不能拍卖。)  ③破产企业的禁止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拍卖限制(禁止流通物:国家收回;限制流通物:必须转让给具备接受资质的竞买人)  ④成套设备的拍卖限制(整体出售)  
    3、注意防范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的潜在风险(如下)。  拍卖破产企业怎样防范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的风险?  
    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空白会给拍卖操作带来很大不便和潜在的风险。  
    2、破产企业财拍卖的地方性政策不一致。这些规定总体一致但各具地方特色,这使破产企业拍卖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使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失去应有的优势。  
    3、破产企业财产拍卖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4、协助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工作。  除开上述问题值得重视之外,其他如委托合同签订时双方需约定的事项、各方责权利等的协商、债权人的思想工作及疑虑的解除、拍卖的程序、拍卖会场的秩序维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预案等也是应该加以注意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顺利进行。  ●破产企业财产在拍卖前应当说明哪些问题?  
    1、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2、明确是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拍卖企业应对破产企业及其财产作情况说明;  
    3、拍卖标的为不动产的,要说明有无出租情形;  
    4、拍卖标的有无使用限制,对于限制流通物,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有专营资格的企业竞买、使用;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瑕疵告之。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公司破产工资优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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