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招牌和布告上的基本工资是1850元,然后发工资时只有1510元。在签订的合同中,老员工是1510,新员工似乎是1850,但我的合同没有说明基本工资是多少

2022-09-18 11: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注意:不是写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不包括加班和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指的基本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 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最低是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条件是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水平,企业的劳动条件状况,生产、工作岗位劳动的繁重程度等。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资报酬的话,双方应该重新订立合同或者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完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