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工厂已经五年了。现在工厂欠我两个月的工资。如果我想终止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工厂会给我经济补偿吗?

2022-09-18 10: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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