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另一方是次要责任方。另一方受轻伤,住院45天。我花了9000多元。医生表示,伤势现在可以出院,无需住院治疗。并提出了许多不合理的要求。我该怎么办?

2022-09-17 11:4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有医生建议,并经得交警大队同意,否则可能会造成保险公司不予以赔付的后果。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为: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等等

  • 1、首先和伤者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
    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等等
  • 交通事故中伤还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出院的。如果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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