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车祸中提前支付了医疗费用,收据在第三家法院审理,我不需要索赔提前支付的医疗费用

2022-09-17 10: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后期治疗费用,也可另案起诉
  • 后续费用及护理费用可以等发生以后再主张,也可通过鉴定确定后,提前跟对方主张,伤残赔偿金应评定伤残级别后主张。当然,若是跟对方调解,则可自己预估一个数字与对方主张
  •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