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二手房,买时开发商还没交房,但所有手续都办好了也公证了,现在房主违约还说这套房欠他堂弟抵押出去了,还拿出了他们当地的证据,我这最坏的结果会怎样??

公证
2019-04-14 17:5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2004年 1月 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发
    (2004)9号文件《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我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所以其抵押是完全合法的。
  • 公证委托书的办事程序是: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或在线办理。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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