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是前年出国到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去年回来领取了区民政局的结婚证,也就是针对国内居民的结婚证。前几天我去办出国结婚证公证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出国夫妻团聚,要市民政局办的涉外结婚证才有效,才可以做双认证的。可是听说结婚证要拍了一年以上才能办签证的。我想问一下,我原来那本结婚证能不能转到涉外结婚证的,而且结婚日期也能是去年的。请问需有什么途径,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本人万分感谢

公证
2019-04-14 17:0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程序: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 同样,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 关于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 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
    2、 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样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并无明确要求。
    3、 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 目前可以办理涉外婚姻认证手续的机构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
  • 婚前,是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公证。
  • 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相关信息: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