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去世,写了遗嘱和授权书,说房子归我。但其他子女不肯去公证办理房子的过户。现在小儿子将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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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在我国,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
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
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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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就是法定
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
继承权。婚前财产跟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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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赠与房产行为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
代理;
3、
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
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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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
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
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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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