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与前妻是2007年办理的离婚,当时因为他长期不在本市,是由前妻起诉在法院办理的。当时因为某些原因,只是签了一些文件。他也确定不了当时签的是什么。签完以后,他问法院的人说这样可以了吗?法院说他可以走了。可他并没有收到离婚判决书,也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现在手边没有任何证明他已离婚的文件。我们是2009年到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可是现在他前妻突然打电话来说要告他重婚罪。我想知道,如果他没有离婚,民政局能给我们登记结婚吗?如果他当时签的只是离婚协议书而不是判决书,能证明他已经离婚了吗?他真的就是有重婚罪吗?

离婚
2019-04-14 14:2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没登记在法律上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条 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
    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重要环节,但双方签名之后,还需要走离婚登记流程,拿到的离婚证才是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生效之后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
    只签了离婚协议书,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签订离婚协议的,可以在自愿离婚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