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好律师,我和我妻子都很生气。她错误地指责我的家人暴力等等。没有依据。法院举行了两次开庭。她坚持要离开,我坚持要留下。现在法院让通信撤回诉讼。情人太固执了。如果短时间内沟通不畅,法院会判决离婚

离婚
2022-09-13 06: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为依据的。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有下列情形的,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以下情况之一并且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1、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重婚或与别人同居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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