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了该怎么解决?学校该怎么赔偿?

2019-04-13 19: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您好,如果骨折是由于工伤事故造成的,您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级别出来后,如单位购买保险的,由保险公司佩服的伤残补助金等;如公司没有买保险,则由公司承担该笔赔偿费用。
    如果交纳了保险,则保险公司按照工伤标准补偿,如果没有缴纳保险,则由单位补偿。可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如果单位入了工伤保险,从保险经费中出,没有入的话,由公司负责。
  • 幼儿在幼儿园摔伤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