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5月来到北京一家家具厂工作。我来的时候说月薪一个月结算一次。但来到这里后,我总是拖欠工资。我在这里已经半年了,还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其他协议。现在我想辞职,但我不批准我的辞职,因为我已经工作了两个月,并且已经付清了工资。有没有办法拿回我应得的薪水

2022-09-09 09:2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
    2、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
  •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因此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了三天辞职也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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