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工厂上班,无缘无故被打。我的鼻骨骨折了。法医鉴定为轻伤。医疗费用约2000元。我有一周没上班了。如果我们调解,我应该向对方要求多少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9-08 18: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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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轻伤要赔偿对方并没有具体规定,根据伤残等级及其它综合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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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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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