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什么都没要,孩子抚养费也没给。当初婚姻中他和他哥哥分家给了他哥哥四万块。现在是否可以要回。还有当初买了一辆车。是否可以要回。包括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
2019-04-13 11:4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没有分到财产,不能不给子女抚养费。夫妻离异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两回事。不能以没有分得婚后财产为由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如果对离异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可以在离异一年内提出诉讼来主张自己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拒绝支付法律规定的孩子抚养费,对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不给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