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本人从06年被某单位聘用临时员工,06年签了一年合同,在一直未签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截止现在整整10年多了,请问我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吗?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不知道是不是需要提供能证明在单位工作的证据?06年的签订的合同(只签了一年)因搬家找不到了,现在只有09年单位给办过工资卡,工资凭证什么的都没有。但我确实在单位干了这么多年,工作期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现在单位不景气,想通过降工资把我从单位挤走。如果通过仲裁不知道胜率有多大。

仲裁
2019-04-13 09:2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如果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则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需要的证据不如劳动关系多,比较容易证明。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是在与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要求用工主体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而雇佣关系的用工主体主要指个人或者家庭用工。
  • 关于劳动纠纷的证据,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 请劳动仲裁,须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申请书应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依据。
  • 你好,没有合同 劳动仲裁申请需要的其他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