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公证一份财产遗嘱,通常需要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提前准备遗嘱所处分财产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证明等,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前去公证处。
注意
遗嘱公证须
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允许代为办理。
另因遗嘱公证办理时间较长,请事先和承办人员联系,约定办证时间。
过程中,遗嘱公证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
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会按照《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笔录完成后公证人员会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根据遗嘱人的身体情况,公证处在与遗嘱人谈话时也可能会录音或者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