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火锅店当了20多天的服务员。有客人在上夜班时骚扰我。现在我不想做了。经理说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否则我就拿不到工资了。我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合同

2022-09-05 16:1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 临时工辞职也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临时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临时工提出离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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