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和A离婚。他们的家人坚持我不给他们孩子,所以我没有离开。我要起诉离婚。他们的户口在内江。我不知道a现在在哪里。他的父母在遂宁。我是梅山彭山的XX。我该在哪里起诉他

离婚
2022-09-05 13:0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 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