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受伤,手指骨折345。老板要求医疗费,每天生活费30元。现在我已经住院半个月了,老板不会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9-05 02:4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怎么谈都要有依据,所以,首先要先去劳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你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劳动部门承担),认定后认为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在向劳动部门制定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 在工地上受伤,和老板谈赔偿的问题应当有相应的依据。首先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认定后认为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再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工伤
  •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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