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8月21日,我要求甲方租赁一家店铺,租金为每年8万元,租期为3年,至2016年8月20日止。2015年7月20日,我向甲方支付了上一年的租金。然而,在10月20日,我发现该店铺的所有权归另一人所有,他们之间的合同直到2015年10月31日才签署。合同明确规定不能转租。现在甲方转租给我。因此,我现在要求甲方终止合同。我们和甲方之间的合同明确规定违约金为5000元。现在,我们的合同合法有效吗?如果合同生效,我们应该提前终止合同。是我们违约了吗?我们只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好吗?我们还有将近10个月的租金。我们可以要求甲方退款给我们吗?如果我们之间的合同无效,他将如何赔偿我们?

2022-09-04 18: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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