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交房,一直在外地,没有入住,今年想把房子卖掉,补齐全部物业费,但物业要求交几万的滞纳金

2022-09-03 20:2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物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所谓“滞纳金”并不是罚金,而是合同关系项下的违约金。关于违约金,合同法规定如果高于实际损失的30%,可以要求调整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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