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3年离婚的。有个孩子归我,2015年又再婚,现在孩子上学需要和他爸爸的离婚证明,XX处能给开我和前夫的离婚证明吗

离婚
2019-04-12 20:0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相关知识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  
    1.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离婚后孩子前夫抚养,现在如何变更抚养权?
    给当地法院写份变更抚养权的申请,然后等法院才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 一、离婚很多都是单方面提出的,恰恰两个人都有离婚愿望的很少。 你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