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工单位未按职工入职时间来缴纳社保,我08年11月份入职,到09年7月份才给我上的养老保险,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2019-04-12 18:4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 为员工缴纳社保流程如下:
    1、收到办理社保通知后,进行新员工参保的办理(包含已参保员工续接保险的办理)。
    2、在劳动局网站上录入员工信息备案,并提交申报。
    3、劳动局网站通过后,录入劳动合同,并提交申报。
    4、劳动合同网上审批后,填写《养老保险增员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新增信。息,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盘并打印文件。
    5、到市劳动局办理现场鉴证劳动合同确认。
    6、人事专员携带《鉴证登记册》、《养老增员表》、《医疗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失业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到当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统筹险增员工作。
    7、办理完毕,资料备份存档。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补缴社保。
  • 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分为企业和个人两个部分来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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