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理发店工作。申请这份工作时,老板说底薪加佣金。辞职时,我们应该提前一个月告诉老板,我们是按照正常流程辞职的。最后,我们被要求支付20天的薪水,并要求我们下个月拿到。后来,老板说没有20天的基本工资,只有佣金。给我们的理由是直到最后三个月我们才有20天的基本工资。没有人告诉我们,我们没有20天的基本工资来申请和辞职。我们直到拿到薪水才说出来。问:我们能拿回20天的基本工资吗?
-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向劳动局反映情况要求帮助解决,协调不成的话,你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来主张支付工资以及返还押金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