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带了一群工人到X胶合板厂工作。我们与工厂签订了一项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工厂不为工人工作,工厂应每月至少向工人支付5000元。我们进了工厂三个多月,头两个月就付了工资。现在,由于股东们的不愉快合作,股东们停止了这样做。我们得去请老板结账。老板没有替我们解决,只给了大家1500元。我们不同意,我们必须按协议处理事情。老板找借口说我们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应该扣我们的工资。这合理吗?我是说如果有问题,我应该早点说。到目前为止,你们的股东已经停止这样做,并扣除了我们工人的工资,好吗?如果我们不同意或不按照协议行事,我们将去劳动局。当老板听到这件事时,他威胁我们并要求我们陪同产品。他们问律师合理吗?我们还能拿到薪水吗?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又是局外人了

2022-09-02 15: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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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