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们负全部责任,对方骨折,出院后有其他身体原因或癌症死亡,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2-09-02 02: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过失伤害同样应该承担责任的,一般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无意致人骨折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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