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前,我借钱给别人。当时,我没有写借条。那是口头协议。现在他总是拒绝偿还。我该怎么办?

2022-08-31 19: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双方协商确定还款的计划,但是最好有书面的材料;

    2、双方就借贷还款问题的谈话,要进行录音,以防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3、现金借款的要寻找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现场的证言、银行的取钱的记录、银行转账的记录等,然后和债务人先协商要求和还款;协商不成,可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还款
  • 借钱没写欠条,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让借款人还钱:
    1、如果是通过转账,应该有转账记录。以此要求他还钱。
    2、如果是现金,则想办法寻找与本案无关的当事人作证等等

  • 1、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还钱。
    2、如果对方不还钱的话,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的等证据保存好。
    3、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转移财产或者没有财产导致执行不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加到失信人员名单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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