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据是2017年9月写的,承诺2017年10月还款。我一直在催促他2018年还款,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款。请问这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2022-08-31 14:4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约定还款的民间借贷,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宽限期限结束,债务人仍然不履行义务,此时应视为债权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此时三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过了诉讼时效应该继续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