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第三者,都有婚姻存在我和他第二次怀孕,第一次就没负责任,说什么有他的苦衷一分钱没拿,也不懂法,怕里人受到更大的伤害所以我问自己家里人要的钱做的人流,事情以后,个自家庭都发现了,应为都是认识的人所以都没怎么翻脸,可是他总是用各种办法缠住我,威胁我,恐吓我,他有在我家来闹过还说要把我家老公打残了不信你就试试,他真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真怕事情发生所以我下去见他了跟他也吵了,他厚脸皮见面就变了,多次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迫我和他发生关戏我怕我又怀孕了他说他负责任,真的有怀孕了,他现在有找各种理由说没钱,叫我一人一半他说说出这样的话我死的心都有了差点就做了傻事,我懊恼我该怎么维权?

2019-04-12 12:3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准许离婚;没有破裂,尚有和好可能的,不准离婚。另外,女方在外与人同居怀孕的,属于离婚中的过错,男方可要求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女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怀孕的,涉嫌构成重婚罪,男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
  • 您好,关于你老公打你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我国法律实行的是有利于孩子成长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为原则,所以,如要想争取到抚养权,你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我才能给你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欢迎来电咨询或给我留言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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