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公司原因,我于2011年加入公司,并于2014年离开公司。今年7月我回到公司,但改变了地区。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但在没有写下具体试用时间的情况下,直接划掉了试用期。现在公司的部门解散了,公司要求我填写辞职表,但没有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申请赔偿吗?

2022-08-30 22:5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公司解散其所在部门,并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的,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