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问。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将近10年。现在公司必须在其他地方集中工作,所以我不能去。公司要求离开。公司需要为这种情况补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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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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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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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过错的情况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有过错被辞退的,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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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