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的右脚后跟骨折了。他在为老板工作时从车上摔了下来,但他没有和老板签合同。我该怎么办?他还能赔钱吗

工伤索赔
2022-08-27 07:3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1、如果是私人老板,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形成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发生工伤骨折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才能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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