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吧工作过春节。我请了将近20天的假。我前天去辞职了。酒吧管理层在我的辞职表上签了字,说我一天后就走了。我想知道那天他们为什么不给我解释!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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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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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